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核确认,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下列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方案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今后凡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桂平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2025年4月9日
附件
桂平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一、法定行政机关(55个)
中国共产党桂平市委员会办公室(桂平市档案局)
中国共产党桂平市委员会机要保密办公室(桂平市国家保密局、桂平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中国共产党桂平市委员会宣传部(桂平市新闻出版局)
中国共产党桂平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桂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桂平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桂平市侨务办公室、桂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桂平市教育局
桂平市科学技术局
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桂平市公安局
桂平市民政局
桂平市司法局
桂平市财政局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桂平市水利局
桂平市农业农村局
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桂平市卫生健康局
桂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
桂平市审计局
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桂平市统计局
桂平市林业局
桂平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
桂平市木圭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马皮乡人民政府
桂平市石咀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油麻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社坡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寻旺乡人民政府
桂平市罗秀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中沙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大湾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大洋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罗播乡人民政府
桂平市木根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麻垌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下湾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社步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厚禄乡人民政府
桂平市白沙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蒙圩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西山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江口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垌心乡人民政府
桂平市紫荆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金田镇人民政府
桂平市南木镇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个)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桂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桂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中区贵港直驻浔各单位(19个)
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
桂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木乐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石咀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社坡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社步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麻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罗秀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大洋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石龙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西山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金田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江口税务分局
桂平市气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烟草专卖局
国家统计局桂平调查队
文件下载:
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wps